来源:财联社
年末将近,正是传统的消费旺季,但如何规范用卡的问题依然值得关注。
12月6日,齐鲁银行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的公告,提示消费者不得出租、出借信用卡,禁止他人代为还款,“将不定期对异常客户采取管控”。
今日,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自11月下旬以来,已经有10余家银行机构密集发布信用卡“规范用卡” 提示,其中包括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多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及多家地方中小银行。
这家上市银行发声 请规范使用信用卡
12月6日,齐鲁银行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规范使用信用卡的公告。
齐鲁银行表示,为保障客户信用卡资金安全与用卡权益,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对信用卡用卡规范进一步明确。信用卡仅限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不得出售、提供个人账户信息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洗钱等非法活动提供支持或帮助。持卡人出租或出借信用卡可能会被实际使用人或犯罪团伙用于非法套现、洗钱、转移诈骗资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极易造成持卡人资金和征信受损。请您不要接受他人名下来源不明资金,或通过虚假交易、溢缴款转出、取现等行为转移信用卡内来源不明资金,避免因此影响信用卡的正常使用。
齐鲁银行进一步指出,将持续开展信用卡交易监测,加强信用卡溢缴款存入及转出、非本人还款、异常境内外消费及取现等交易管理。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出现监管限制行为或我行认定的风险特征时,可能会交易失败,我行不定期对信用卡异常交易及贷后征信异常客户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醒、降额、限制交易、限制分期、提前还款等,并结合监管要求及风险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您合理安排和使用信用卡,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的交易凭证,以备核实。
齐鲁银行还表示,该行不委托任何网站、渠道、中介或代理,以虚假宣传、索要额外费用等方式引导客户办理信用卡相关业务。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在微信发文提示的前一天(12月5日),齐鲁银行也在官方网站发布了类似提醒。
近期十余家银行就信用卡业务密集示警
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自11月下旬以来,已经有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股份行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下属分支机构和多地中小银行密集发布公告,表示将加强信用卡管理,并提示用户规范用卡。
11月12日,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在官网发布严格规范信用卡资金用途管理的公告。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表示,信用卡透支资金应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理财、偿还债务、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彩票、赌博等。该行对部分类别商户设定限额或禁止交易,并根据监管要求和风险管理需要不定期更新完善,如客户使用华夏银行信用卡在非个人日常消费领域交易,则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
11月18日,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在官网发文称,将继续加强民生信用卡溢缴款和非本人还款管理。请客户使用本人账户按账单金额或透支金额还款,避免因超额还款产生溢缴款或他人代还款影响卡片正常使用。在满足合理还款需求的基础上,中心将持续加强对信用卡溢缴款、非本人还款的风险管理,并视内外部风险情况动态采取异常提示、限制交易、限制溢缴款存入或非本人还款、调降限额、止付账户等措施。 “不得接收他人名下来源不明资金,或通过虚假交易、溢缴款转出、取现等行为转移信用卡内来源不明资金;不得将信用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活动。”
11月27日,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在公告中,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明确表示,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须保证交易真实、合规和合法。不得将信用卡出租、出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不得利用该行信用卡接受他人名下来源不明资金,或通过虚假交易、溢缴款领回、取现等方式转移本人信用卡内来源不明资金;不得用于电信诈骗、洗钱、境外投资等非法交易或非个人日常消费用途。请使用本人账户按账单金额或透支金额还款,避免将大额资金存入信用卡账户,引发超额还款产生溢缴款进而可能影响信用卡的正常使用。
11月18日,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在官方微信号发文提示称,请妥善保管个人信用卡,不得出租、转借信用卡,以避免影响自身资金安全及征信情况。勿将信用卡用于套现、生产经营、证券市场、权益类投资等国家法律法规、银行限制使用的领域;不可“以卡养卡”、“以贷还贷”。
11月29日,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提示安全使用信用卡。该分行指出,消费者应该合理规划信用卡。不得将信用卡用于套现、投资、经营及相关购房类等个人消费禁止领域。不出租、不出借信用卡,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洗钱等违法活动。对长期不适用的信用卡建议及时销户。
此外,近期密集发布规范用卡的中小银行包括日照银行、砚山农商银行、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隆阳农商银行、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迪庆农商银行、甘肃民乐农商银行等。
(财联社记者 彭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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