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津武清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参与民间借贷,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罚款150万元。
谭超(时任武清村镇银行信贷员)、崔金亮(时任武清村镇银行信贷员)、屈恩泽(时任武清村镇银行信贷员)三人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监管警告。
陈传阁 (时任武清村镇银行创新发展部负责人)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监管警告。
孟晨光(时任武清村镇银行大良支行信贷员)因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被监管警告。
王东民(时任武清村镇银行员工)因员工参与民间借贷,被监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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