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2月25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北京地区农业保险经营管理综合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辖内农险经营机构考评工作机制。
按照《办法》,组织开展对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内控及合规管理、经营服务能力、业务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价。
《办法》指出,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以引导保险公司合规经营和提升服务质效为导向,以农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等为依据,结合北京市农业发展实际,建立包括经营条件、考核评分两大类别;农险业务经营条件、内控管理、合规管理、经营服务能力、业务创新五个指标维度,41个具体指标在内的考核评价体系。
经营条件类指标主要评价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持续具备情况,考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情形。
根据《办法》,考核评分类指标主要评价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效,包括内控管理、合规管理、经营服务能力、业务创新四个维度,基础分值100分。综合考评的考评结果分为A、B、C、D四个考评等级。
具体来说,A级,经营条件类指标考评结果为全部通过,考核评分类指标考评分数在85分及以上,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水平居于辖内领先水平,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B级,经营条件类指标考评结果为全部通过,考核评分类指标考评分数大于等于60分,小于85分。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水平一般,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但是经营管理能力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改进提高。
C级,经营条件类指标考评结果为全部通过,考核评分类指标考评分数小于60分。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水平差,服务能力显著不足,存在较大经营风险和合规风险。
D级,经营条件类指标有一项及以上考评结果为不通过,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C级。保险公司不再符合北京地区农业保险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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